山东发布寒潮蓝色预警!最低温降至-8℃,多地延长供暖
于2022年3月15日11时00分发布
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大风也来“凑热闹”
冷空气将至
山东多地确定将延长供暖
供暖延期!
济南中心城区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
为保障低温天气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群众用热需求,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安排,济南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停暖时间延长至3月23日零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居民热用户另行收取采暖费。
庆云县将延长集中供热时间
庆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庆云县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延长供热时间的公告》。针对近期气温降低实际情况,为确保低温天气下群众用热需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庆云县集中停暖时间在3月15日的基础上进行顺延,顺延时间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延长供暖时间不再向用户加收取暖费。
中心城区供暖时间延长10天
3月13日,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延长中心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舒适度和幸福感,根据3月中下旬天气预报情况,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因素,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将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2021-2022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10天,即停暖时间自3月15日12时延后至3月25日12时。延长供暖范围包括供热企业负责运营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燃气锅炉、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分布式供暖居民小区。
诸城市
诸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延长城区2021-2022年采暖季居民供暖时间的通知。为切实保障民生,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根据3月中下旬天气预报情况,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因素,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诸城城区本采暖季居民集中供暖时间延长10天,即停暖时间自3月15日12时延后至3月25日12时。延长供暖范围包括供热企业负责运营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青州市
青州市为进一步提高居民的舒适度和幸福感,根据3月中下旬天气预报情况,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因素,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我市2021-2022年采暖季供暖时间延长10天,即停暖时间自3月15日12时延后至3月25日12时。延长供暖范围包括供热企业负责运营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地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延长供暖期间不再向居民用户加收取暖费。
海阳市集中供暖时间将统一延长
海阳市2021-2022年采暖期根据计划应于2022年3月15日停暖,但针对近期气温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海阳市2021-2022年采暖期集中供暖时间将统一延长,具体停暖时间将根据气温变化情况提前通知,延期供暖不再向居民用户另外加收取暖费。非居民用户不在免费供暖范围之内,如需继续供暖可与热力公司协商解决。
沂源停暖时间于2022年3月15日
延长至3月22日24时
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倒春寒等气温变化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决定2021—2022采暖季停暖时间于2022年3月15日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
临清延长供暖天数5天
聊城临清延期停暖通知,因为3月15日后出现一次降温,为保证群众温暖度过寒潮。聊城临清延长供暖天数5天。
7东营:东营区 河口区 经开区东营区
为保障市民供暖需求,统筹考量三月中下旬天气情况和疫情防控等因素,按照市、区统一安排,东营区集中供暖区域停暖时间由原定的3月15日予以推迟,不加收取暖费,具体停暖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
河口区
根据天气预测分析,3月中下旬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为保障市民供暖需求,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区统一安排,河口区集中供暖区域和城区地热供暖区域停暖时间由原定的3月15日予以推迟,不加收取暖费,具体停暖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天气预测分析,3月中下旬仍有冷空气活动,气温变化幅度较大。为保障市民供暖需求,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市、区统一安排,开发区供暖区域供暖时间延长,延长期间不加收取暖费,具体停暖时间视天气情况确定,时间确定后,将及时公布。